第一單元辨識標誌 第二單元我是搭車高手 第四單元旅遊高手 回年級選單
壹、基本概念:
指導學生初步了解路權的意義和種類,並辨認交通指揮手勢和車輛、行人間的關係,以建立學生安全行走的概念。
貳、單元目標:
一、路權的意義和種類。
二、具備辨認交通手勢的能力。
三、辨別交通手勢與車輛、行人間的關係。
四、瞭解與路權有關的交通規則並於生活中實踐。
參、交通安全及相關領域能力指標:
交4-4-1認識行人與車輛的相互禮讓,遵守交通規則,維護交通安全。
交4-4-3熟悉路權概念及交通設施之禁制規定
社會6-2-1 從周遭生活中舉例指出不同權力關係所產生的不同效果。(如形成秩序、促進效率、或傷害權益等)
健體3-2-2 在活動中表現身體的協調性。
人權1-2-3 說出權利與個人責任的關係,並在日常生活中實踐。
肆、教學準備:
一、本單元所附教學資源(圖1-5、影片1-3、貼紙1-6)
二、播放媒體
伍、教學過程:
一、引起動機:
(一)誰有錯?犯了什麼錯?
(二)應該怎麼做?
目標:能仔細聆聽並適時發表自己的看法
目標:能經由討論瞭解新聞事件中的衝突
二、發展活動:
(一)停與讓
2.針對以下幾點討論影片內容
(1)影片1中差點發生什麼意外?(車禍)
(2)為什麼最後能避免發生意外?(行人行走行人穿越道、計程車司機不任意變換車道、機車騎士不佔用禁行機車道)
(3)影片2中的機車騎士差點發生什麼事?(被車撞)
(4)路旁出現什麼標誌?(停)
(5)機車騎士應該怎麼做?為什麼?(先停止確認無車後再通行,以確保自己的安全)
3.教師歸納學生意見,並強調以下重點
(1)影片1中行人志明選擇行人穿越道、機車騎士不走禁行機車道、司機不任意變換路線,所以意外並沒有發生。
(2)影片2中機車騎士應該先停止,確認沒有車後再通行。
(3)所以路權對於用路人而言,指使用道路的先後秩序,擁有路權的一方,可以優先使用道路。
目標:能仔細觀賞影片
目標:能適時提出自己看完影片後的想法
目標:能說出人對行人穿越道、汽車對快車道擁有優先使用權
(二)分路揚鑣:路權的意義、專用權與法律
1.展示圖3,教師與學生討論行人應走的路除了行人穿越道外,還有哪些?並請學生將貼紙貼在圖3中路人應走的道路上。
2.與學生探討人行天橋、人行地下道是行人的專用道路,具有絕對的優先權。而行人穿越道則需等待號誌指示通行,通行時仍須注意有無車輛。
3.與學生討論屬於腳踏車、汽車、機車、公車以及火車的專用道路。
4.請學生將討論結果,將貼紙貼在圖3中適當的位置上。
5.教師依據圖3歸納總結
(1)火車行駛在鐵軌上擁有專用權,也有絕對優先權。
(2)汽車對於汽車專用道以及快車道擁有專用權,但仍須依限速標誌行駛,如有交通指揮以及號誌時,以交通指揮為主。
(3)機車必須行駛於慢車道,但需注意交通指揮、號誌以及轉彎汽車。
(4)腳踏車禁行騎樓、快車道,至於其專屬道路,視各縣市而定。
(5)違反路權除了傷害自己、影響別人外,還有可能被罰錢喔!
目標:能參與活動並思考問題
目標:能說出行人對人行天橋、人行地下道擁有專用權
目標:能說出鐵軌是火車的專用道路
(三)大權在握:交通指揮的道路分配權
1.請學生起來動一動,並跟著教師一起說一說、動一動。
(1)口訣一:請你跟我這樣說,請你跟我這樣做。
(2)口訣二:右手向上舉、手掌心向前、全部車停止、確認車停止,行人快步通行。
(3)口訣三:左手橫平舉、右手胸前彎、手掌心向內、右方車通行、確認車停止、行人快步通行。
(4)口訣四:右手橫平舉、左手頸後曲、掌心向下看、左方車通行、確認車停止、行人快步通行。
2.展示圖4與圖5,教師歸納停止、通行兩種交通指揮的手勢,請提示行人辨認交通手勢後,需確定車輛已停止才可通行。
目標:能和教師一起比畫停止以及通行的交通手勢
目標:能參與討論,並說出交通手勢對車輛以及行人的意義不同
三、綜合活動:
(一)進行「到底有沒有」遊戲。
(二)將全班分成兩組,兩組學生集思廣益輪流回答老師所提出的問題,輪到者不論答對或答錯、會答或不會答,10秒待答倒數後,換下一組,正確答案數越多者勝利。
1.行人專屬的道路是什麼?
→人行道、人行天橋、行人穿越道、人行地下道。
2.行人不可以做的事?
→穿越中央劃分島、快車道、在道路嬉戲、闖越平交道。
3.常用的交通手勢,請比一比。
→停止通行。
4.不遵守路權規則時會發生什麼後果
→自己會受傷、阻礙別人、被罰錢。
(三)教師總結
目標:能參與活動團隊合作
四、延伸活動:
(一)欣賞影片3(路權四要素)
(二)影片內容討論
1.車子遇到紅燈必須停止,禮讓行人通行。
2.轉彎的車子應讓直行的車子先過。
3.支道車輛應禮讓幹道車優通行。
4.外車道車輛應禮讓內車道直行車通行後才能變換車道。
陸、學習加油站:
柒、學習活動單:
捌、老師充電站:
問.與路權有關的交通規則有哪些?
答.
1.道安規則第一百零三條: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,應減速慢行,遇有行人穿越時,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,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。
2.道安規則第一百三十三條: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,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,應靠邊行走,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戲或坐 、臥、蹲、立,阻礙交通。
3.道安規則第一百三十四條:行人穿越道路,應依左列規定:
(1)設有行人穿越道、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,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、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,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。
(2)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,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,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;未設人行道,而有劃設停止線者,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;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,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。
(3)在禁止穿越、劃有分向限制線、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,不得穿越道路。
(4)行人穿越道路,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,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。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,應小心迅速通行。
(5)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,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。
(6)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,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,應注意左右無來車,始可小心迅速穿越。
4.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第七十八條: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以罰鍰:
(1)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。
(2)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,或無正當理由,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。
(3)不依規定,擅自穿越車道。
(4)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遊或坐、臥、蹲、立,足以阻礙交通。
5.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第八十條:行人行近鐵路平交道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以罰鍰:
(1)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,或遮斷器開始放下,或警鈴已響、閃光號誌已顯示,仍強行闖越。
(2)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、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,不依規定暫停、看、聽、有無火車駛來,逕行通過。
問.與路權有關的資訊?
答.
1.路權你我他http://www.gyes.chc.edu.tw/histone/內容包括:路權的定義,以及各類型路權,包括行人路權、機車路權……。
2.尊重路權大家安全http://www.ymps.kh.edu.tw/traffic90/mo2.html內容將路權依空間、時間等要素作區隔。還有小故事動畫。
玖:教學建議:
1. 「引起動機」中的新聞事件教材中已有準備,若教學時有適當的新聞事件(如任意穿越道路、穿越鐵軌),亦可放入,學生應會更有興趣討論。
2. 腳踏車專用道路為慢車道而非人行道,但考量各縣市狀況不一,騎乘者的安全也堪慮,故教師應略過腳踏車專用道路,只需強調不能佔用騎樓。另人行道上如有行人及腳踏車專用標誌,則此人行道可騎腳踏車,但是行人優先。
3. 「發展活動(三)」教師配合口訣字進行拍掌、分解交通指揮手勢,或另編口訣、加入其他動作,以增加遊戲趣味性。結尾歸納時,強調交通警察指揮交通,以車輛為主、行人為輔,行人要辨認手勢後,確認車輛停止才可通行。